《花厅(19)》钱序公义
- 谭炳昌
- Oct 14
- 14 min read
Updated: Oct 23

此书的目的并非记载冗长沉闷的审判过程或努力自证无辜。对我来说,无辜与否只不过主观印象,充满幻觉,意义不大。在现实世间,假如一个饱受官司蹂躏的人最终被判无罪,定会有人庆幸他沉冤得雪,亦会有人认为他侥幸逃脱,而更罪大恶极的人也会觉得自己起码某方面无辜。经此一役,我更深深感受到在三权分立的司法舞台之上,定罪很大程度视乎裁判官的主观印象和被告人的运气与钱包,客观证据可以是次要因素,起码在地方法院层面是这样。
然而考虑到本书的全面性,总得交代少许前因后果。
严格来说,彻底对任何事寻因溯源都可以永无休止,那便让我随机由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说起吧。
享受了十多年做小老板的痛苦后,我一手建立的小规模环保工程公司在1996年被一家名义上是私企,实际上是标准国企的法国集团收购。他们入股的条件之一是我留任董事总经理最少三年。即时有钱袋,从今有后台,非常乐意。无需离开办公室,我这个经常看着银行余额冒汗的小老板摇身一变,成为国际资本家的驻外一品官,出粮时不再觉得员工在分吃自己的大腿,最初有如释重负的幸福感。
谁知皇上虽然远在巴黎,东西厂的公公们却喜爱来港购物。我变成了他们的出差借口。而法国人很喜欢搞战略座谈或架构重组之类的内部运动,对具体经营兴趣不大。一家全球超过二十万员工的集团,竟然每隔数月便酝酿一次整顿,不断革命的精神令我瞪目无语。长期习惯了小老板的自由压力的我,很快便精疲力竭,上班不自觉昏沉打盹,退意渐萌。
亲友们得悉我打算三年刑满后退休,都认为我太年轻,前途无限,不该早退云云,却不肯透露他们如何预知我惯性颠簸的人生会突然变得平坦畅顺,前途无量。再者,单凭年龄不能断定「早退」或「晚退」。假如我翌年死掉,立即退休已经太迟。又假如我最终精力充沛地活到一百二十岁,那么九十岁退休也嫌略早。那年我四十八,及早逃离朝九晚五的法式战略会议的话,尚有精力做其他无聊事情。想到过去十多年经常每周工作七天,不及早退休实在对不起自己。好!就此决定!
想不到在这坚决一刻,命运又再打岔。
香港最具规模的垃圾营运商「英法联」突然约我吃饭,邀我过档。他们由老牌英资集团与法国环保巨头合资联营,法方合伙人与收购我的法国集团犹如政党,表面是死对头,实际上携手垄断江湖,相濡以沫。又是法企?然而这次有他们的宿敌英国人同床,有夷制夷,想落过瘾。联营公司专攻垃圾,而我的专业是污水处理,技术上臭味不同,但生意上同属环保圈子。时间如此巧合,分明是天意?天意不敢违,于是拍拍胸膛,且试无妨。加入前,跟未来老板——英资股东的主席——道明早退意愿,只能答应尽力效劳三年,最终还是干了六个年头。当时与旧公司合约未满,要罚款的。罚便罚吧,能够摆脱疲劳改革,心灵重获自由,钱财不过身外物。
「英法联」的英资老板于19世纪初在中国起家,颇有古典风范。与主席商谈过档细则时,我漫不经心地问及他们与鸦片贸易的历史关系。大概有些唐突,他顿了一顿后也漫不经心地估计毫无关系,原因是创办人乃虔诚教徒。心想:当年的鸦片贩子,哪个不是虔诚教徒呢?这课题点到即止,过后出于好奇,粗略研究了一下,发觉老家族似乎真的没有直接贩卖鸦片。至于有没有扮演航运快递角色,则很难说准了。
同案的首被告约翰是「英法联」的开山总经理,我的前身。我接任时,他已升迁为法方的驻港代表,监督大中华区业务。英国人替法国公司打工很难善终,不信邪的约翰不久便被退休。我趁机将他留聘在「英法联」做「特别项目经理」,专责澳门事务。他非常能屈能伸,很爽快地接受了任命。澳门的垃圾处理公司(下称「马交营运」)由约翰于1997年与当地一家颇具来头的贸易集团联营创办,合伙集团的老板是澳门立法会主席,「英法联」占大股,负责技术指导。约翰在澳门有历史有人脉,是管理「马交营运」的绝佳人选。
「英法联」的业务主要在香港,「马交营运」是个和谐稳定的例外项目。
澳门是个小巧之地,偶尔有人投诉街头有狗屎拦路,营运公司会立即派人清理,市民对这六星级服务普遍点赞,政府自然满意。然而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特征,外人很难充分了解,否则单从投资角度考虑,跨国集团财大气粗,根本无需找本地人合作。当地股东平常负责与政府和市民打交道,我们专责提供技术指导。自九零年代开始,专营合约每隔几年续期一次,一直都顺利过关,理所当然,小股东每次成功续约后都会收取一笔合理的顾问费,十多年来如是,是典型的多赢。
「马交营运」的当地合伙人是有名望有历史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并非鬼鬼祟祟的「中介人」,老板是中国人,也是澳门立法会的主席。公司名字很葡萄牙,是始创人的家族姓氏。然而富不过三代,葡人亦然,始祖的儿孙早已破落,多年前被土著大亨收购,今天的族长「葡国仔」——本案的唯一污点证人——只保留了一丢丢股份,基本上是个有头脸的打工仔。「葡国仔」手上的杂务之一是担任「马交营运」的澳方负责人。
经过百多年英治的香港,只在某些方面有少许英国痕迹,小小澳门却处处散发着拉丁色彩,是个轻松自在的安乐窝。人民在不分昼夜的赌场与按摩馆之间安居午睡,惺忪之际GDP自动增长。几年下来,连来自香港的我们也放下了惯性紧张,入乡随俗,跟着澳门同胞一起躺平,梦中含笑数钱。
对易得之财要多留心眼,切忌理所当然;这类老生常谈有其道理,然而除了神经衰弱的病人外,谁又会对长期无虫患,终年翠绿,岁岁丰收的摇钱树感到忧心忡忡,定期检查树根树干找毛病呢?再者,身为法式行政人员,我们大部分时间都要花在讨论虚无的战略方针和经营理论,加班熬夜自追尾巴,哪来闲情在澳门的鸡蛋里挑骨头呢?
某个晴朗的春日,蔚蓝的天空传来一声霹雳。
「葡国仔」被欧司长世纪贪污案所牵连,正被有关当局调查。原来澳门也有贪污概念,大家颇感意外。
据说濠江小埠几百年来都有广泛的小费传统,高有高收,低有低受,你收我的我收你的,是个生气勃勃的内循环,此风由来已久,官民共建,深入民间,现在来改变?不会吧……然而……在习惯了舒适内卷的澳门商界中,大小人物都显得寝食不安,有些异常,难道……话说回来,既然人人有份,与政府有众多项目瓜葛(「马交营运」只不过其中之一)的「葡国仔」没有被邀协助调查的话,教他颜面何存?风暴过后如何在主教山巅呼微风唤细雨?虽然今次的霹雳反腐有些意外,估计不外临时加插的闹剧而已。
据我们所知,只要不离开澳门,「葡国仔」是个百毒不侵的人物。
他风度翩翩,为人友善,由酒店侍应到特首都是朋友。他的先人几百年前已经远渡重洋,头顶海水味的潮湿假发踏足澳门。光阴似箭,沧海桑田,1999年回归祖国后,特区经济腾飞,「葡国仔」这类中通外直,能操三四种流利语言的传统买办,忙得连午睡也得减时。
澳门土生的葡人被謔称「咸虾灿」,是独特的殖民买办混合体。
传统的殖民者高高在上,只眼开只眼闭地保持姿态,暗地里支持略懂外语的本地买办搞发财买卖。日久,利润丰厚的买办角色逐渐由土生土长的「咸虾灿」所替代。经过四百多年的婚内婚外人鬼杂交,他们外表与华人无别,只不过姓氏古怪,一般能操流利粤英葡语。奇怪的是,就算他们祖上早于明朝便已来澳定居,本地人仍然视他们为老外。反之,今天希望来澳找机会的外国人则视他们为深谙东方神秘逻辑的带路人,很多「咸虾灿」买办便顺势卖弄神秘,真作假时假亦真,乘机取利:「这里的潜规则尽在不言中,反正你们外国人想在澳门做生意没我不成事,不信你试试看?所收费用不全归我哦,你明白滴……」边说边眨眼。
「葡国仔」的家族大概清朝时期已开始破落,想不到回归带来一波繁盛,让他有机会咸虾翻身。在找寻商机的老外面前,他凭着个人魅力成功制造了「澳门实际上仍是我辈操控之地」的幻觉,从而受益。他高大瘦削,一投足一举手都带动着绅士之风,能说标准粤、英、葡语,谈话内容空洞得体,说了好像没说,永不开罪,听者舒服。他眼中没有是非对错,一切视乎收益;这是传统,是教养,也是专业态度。我觉得他本质十分聪明,然而一直都不需要聪明,脑袋长期休思,启动功能日久失效。一下子被卷入世纪贪腐案,他开头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便冷静下来,认定没甚大不了,无需大惊小怪。
反贪这戏码以往曾在澳门上演多次,每次开场都大锣大鼓,迅即进入高潮,直到反腐专员深入了解茶钱之道后自行鞠躬谢幕,社会恢复正常运作。始于十六世纪的习惯,并非一两天可以改过来的。然而此一时彼一时,这次据闻有钦差大人南下主持,手执尚方宝剑,决心清洁澳门,非同以往。威斯丁高尔夫球会突然变得清净,很多会员巧合地同时远行,归期未卜。难道他们有些「葡国仔」听不到的风声?
谣言止于智者,也止于智障者;「葡国仔」坚决保持淡定,风采依然。也难怪,老板是立法会主席,天下间哪有立法会主席向一个出身低微的公务员行贿的怪事呢?再者,大法官是球友,特首是哥儿们……还有!「嗨!印象没错的话,自第一任澳督在1623年上任以来,从未有过葡籍绅士因行贿入狱的哦!怕啥?少见世面的人神经过敏,要走随便,过几个月通通回来让我笑掉大牙!」「葡国仔」八字端正,天生乐观,凡事只看好的一面:这期间,他打高球无需预定,随时开波,连我也间接受惠,好几次被他邀请打球,竟然前无堵塞,后无压力,可以站在球道正中吹牛亦不会被巡场催促,难得过瘾。
长话短说,由于绝大多数涉案人等都不知所踪,最后除了世纪贪官欧司长与家人外,只有寥寥三位商家被「葡国仔」的高球队友定罪。他是其中一个,于2008年6月被判十年刑期。相对其他两位行贿人士的判刑,不算重了。我当时很替他不值。以一个生意朋友来说,我对他很有好感,但无论在公在私都没有能力帮忙。再者,我在递交退休通知信足足一年半后的2008年2月已正式退休,开始人生新阶段。当时做梦也想不到这新旅程包括了牢狱生涯。
_____
任何小小本买卖都犹如小生命,为了生存必须适应环境,珍惜资源,机会来时分秒必争,无暇详细计较风险,成功的话可以丰衣足食两三年,严重失误则随时倒闭,对当家的来说是份刺激残忍的工作。相比之下,大集团是多元化生态圈,里面的动物各自生灭轮回,但生态圈不轻易消失。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主管不参与具体工作,奖金花红全靠表面功夫,要深谙外忙内闲之道,和适量制造集体危机感来彰显自己的重要性。法式帮主的传统把戏是内部改组,将朝三暮四改成朝四暮三,弄得人人自危,其妙无穷,然而看多了会感觉烦闷。
时间到2006年底,我觉得隐退的时候到了,便跟主席道明退意。他要求我多留一年,顺便替他物色继任人。跟主席缘分不错,比较谈得来,便一口答应,结果留到2008年二月底才正式退休,不再为工作而工作。跟着下来的一年,我埋头创作小说「笙歌」的英语版 Man’s Last Song,没想到背后同时有种无名力量酝酿麻烦,扰乱人生。
「葡国仔」在澳门监狱蹲了差不多一年后,突然致电香港廉政公署,指控「英法联」是他当年的行贿同谋,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所有口供。
为啥呢?还不是钱?由于澳门案情,「英法联」根据法律意见拒付「葡国仔」的顾问费余款,他因此而在狱中感到孤单不忿,越想越气,恶念萌生的话,可以理解,起码不难想像。
2009年中某个清晨,三名廉署特工拍我家门扰我清梦,将我拖进法律程序的大舞台。我当时已经退休一年多,过着类似法官的逍遥生活,心态与险恶世情开始脱节,脑袋不自觉返回原始的混沌状态,与年龄阅历不再相配,对眼前情况缺乏警觉,自以为光明磊落,何惧之有?于是挺起胸膛充分合作,有问必答,答必详尽,滔滔不绝,从不同角度主动帮忙分析前因后果,俨然官方顾问。畅谈一整天后才察觉到他们的问题重复又重复,越说越糊涂,分明有诈!
经此一役,我会奉劝所有不幸被邀协助调查的无辜人士被盘问时要遵照游戏规则,千万不要作任何解释来自证清白,免得被专家断章取义,混淆时空来制造入罪空隙。在这情况下,找律师,然后一言不发,被拔指甲也不吭声。
本来廉署的工作是维护法纪,保持社会廉洁,实在不该拒绝合作,但除非你热爱麻烦,否则别无选择。一般的警察不愁没有案子,无必要造案揾食。廉署人员受雇于短期合约,而由于他们的前辈功绩显赫,导致贪污式微,案件求过于供,无意中削弱了自己的存在价值,失去饭碗保障,造成部分人求案心切,也算莫大讽刺,实在令人遗憾。總調查主任曹永年一案,有圈中人士认为只不过冰山一角。不论这说法是否准确,做疑犯的还是小心为上。
好奇心严重失控是我人生烦恼的一大根源。在淡静的退休生活中突遭有关当局拘留盘问,晴天霹雳之同时颇感新鲜刺激,对着调查员口没遮拦,惹来麻烦也算自作自受。幸而在拘留所睡了一晚之后,脑袋突然清醒过来,明白事态不妙。回想昨天,盘问过程明显有意将时间线上的事件混淆,甚至本末倒置;稍不留神,老实合作的回答随时可被编辑成自证其罪的供词。我于是一反昨天常态,坚决拒绝合作,要求立即致电「英法联」。公司第一时间派来戴力律师,那是我们首次见面。他当时只有一个收费不菲的法律意见:啥都甭说,守口如瓶!调查员见状知道没戏,便将我释放。后来才知道约翰昨晚就在隔壁看天花板看通宵。
接着下来的几个月毫无动静,廉署再没有与我或约翰联络。
妄想开始浮现:几个月前的事件只不过无风而起的浪花,瞬间自然消失于大气之中,不了了之。正当乐观情绪酝酿之际,约翰和我接到起诉通知,罪名是「串同在澳门提供好处」。提供好处就是行贿啦,何不大方直言呢?然而就算指控属实,也不关香港屁事哦!澳门与香港虽然同属特区,但行政与司法完全独立,互不相干,此井水不犯彼井水,香港什么时候模仿国际流氓搞起长臂管辖来啦?再者,经过传媒大肆渲染后,全世界都知道澳门全民互贿已有好几百年历史。更吊诡的是,人人行贿的话,众人皆没好处,一律没有优待,倒是个莫名其妙的公平竞争环境,何来提供好处的空隙呢?
可惜廉署与律政司对有关法理情的矛盾辩证兴趣不大,硬要凑合一宗跨境贪腐案。成功的话,两个部门都有机会越界张旗鼓,大展鸿图。
姑勿论官吏们横跨伶仃洋立案的出发点为何,起诉我们也不符香港普通法的基本原则。这并非主观臆断,而是从网上法律词典得来的结论:「一般来说,任何案件都不能单靠污点证人的声称来判案,必须有完全独立证据支持污点证人的供词方能入罪。」而我们的案件除了「葡国仔」的片面之词外,并无一丝半缕独立证据显示约翰或我或公司任何人曾与「葡国仔」串通。我当时对仍然天真,深信原则万岁,所以信心十足。审便审吧,越快越好,拖着烦。
「葡国仔」在澳门廉署与各级法庭所立的证供都在我方律师手上。这些供词互相矛盾,非常混乱,然而都指向同一基本事实:香港「英法联」对他与澳门官员的具体交往向来极少参与。现在突然反过来指控我们是同谋……「葡国仔」哦「葡国仔」,且看你如何自圆其说吧!
哈,想不到他被律师盘问时,不假思索地承认以往屡次撒谎,现在终于搬出实情是由于良心谴责。这诚实得不像人话的剖白可在香港法庭档案中搜寻。
当时心想:如此牵强的解释,近乎荒谬,法官大人不是三岁小孩,自然心里有数。
我的大律师接着使出绝杀,从容不迫地问「葡国仔」:「你记得这封信吗?」他将信件呈交裁判官,列为呈堂证物。「你经澳门律师发这信给『英法联』,白纸黑字要求付款,还毫不含糊地要挟『否则我保证会有麻烦』。当『英法联』经律师回信拒绝后,你只隔了几天便打电话向香港廉署报案,这一切都正确吗?」
我与约翰交换了一个喜悦的眼色,几乎跳起身鼓掌。
以书面实名勒索听落难以置信,却是「葡国仔」的特有手法。
在澳门的聆讯过程中,我们得悉他曾经将小股东在「马交营运」所得的续约顾问费的很小部分,以个人支票转付欧司长饮茶!若非审讯揭露,打死我也不相信会有人用私人支票行贿,如此公开透明地犯法,肯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反映了濠江大佬们不以为意的心态。回想起来,约翰和我当初应该以此作辩:任何智商30以上的人都不会用支票付贿款,我和约翰大可要求智商测验来证明我们不可能与「葡国仔」这创举有任何关联……
「正确!」「葡国仔」大方地回答,声音微弱,充满悔意,明显自知百辞莫辩。
他跟着补充道:「我向『英法联』要钱,是希望将钱归还澳门政府来替自己赎罪。」据说他在狱中重新找到上帝,变了虔诚天主教教徒,上了赎罪瘾不足为奇,但是……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倒抽了一口空调气,有人低声窃语,也有人在偷笑。
「至于时间方面,只不过纯粹巧合,」他解释道。
一直低头做笔记的法官抬头望了证人一眼,看来心知肚明。
差不多四点,够钟欢乐时光了。法官如常宣布退庭,明天再续。
我、约翰和律师们到楼下喝咖啡,略为总结。我和约翰都喜形于色,看样子此案接近尾声了。谁知戴力猛泼冰水:「嗯,不要太乐观。法官与常人的思维不同,可能会被证人坦白承认撒谎感动,认为他老实可信。假如我是廉政坏蛋的话,也会教『葡国仔』从速招认以往口供不实,免得被我们在这无可辩驳的问题上纠缠。」
这谬论我早已听过,但仍然有些愕然。想不到他会在众多行家面前胡言乱语。
约翰被他吓得几乎失声,瞪大双眼说了声:「What?!」
戴力喝了口咖啡,然后一脸古惑地补充道:「当然,理论上廉署不应该有坏蛋的,我纯粹假设而已。」
代表约翰的大律师是个五短身材的澳大利亚人,在团队中毫无贡献,却收费甚高,据说因为他为人诙谐,在圈中人缘甚佳,是很多法官的宠儿。他经常口沫横飞地喷出来的笑料非常老套,毫无新意,只有「殖白老遗男」——大概六十以上,被舒适生活困在过气殖民地上怀缅往昔的白种男——懂得欣赏;然而不少裁判官和资深律师都是「殖白老遗男」。他与戴力相反,很懂得哄客人,你喜欢听啥他说啥,不另收费,充满令我无法放心的正能量。他看见约翰听完戴力的说法后脸色有变,便立即宣布今天异常顺利,值得庆祝,然后补充一句:「反正放心啦,鬼佬法官不会送鬼佬去坐牢的,哈哈!」
轮到我瞪眼了!不论他这话是否属实,也无法接受。假如属实,所反映的情况固然不可接受;假如只不过顺口乱吹,则对我严重冒犯。他明显忘记了我不是他们的同类,而香港早已不是英国殖民地了。
我立即要求澄清:「你的意思是英国法官不会判约翰坐牢,因为他是英国人?那么我呢?」众老外都静了下来大口喝咖啡,气氛变得局促。
「哈!第一被告无罪,第二被告当然无罪啦!哈哈!哈哈!」他眨眨眼,使劲强笑。
就这样,非常无聊地又浪费了好几个月,直至2012年2月29日,约翰和我终于被判入狱。戴力难以置信的预测几乎全盘应验,而澳洲状棍的高价「专业意见」始终都是一派胡言。

* * *
重返地狱牢房荔枝角,继续被「希望」折磨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