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厅》后记
- 谭炳昌
-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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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9号,上诉庭只用了十多分钟便裁定约翰和我有充足理由上诉,批准我们以现金换取暂时自由。「英法联」缴付保金后,我们当天回家等候下一步的程序公义,候讯期间不可离港。
同年年底上诉得直,本以为整件事情就此了结,想不到律政司要求终审。律师们听到这消息都喜出望外,按不下嘴角的笑容。
终审庭在2013年夏天同样只花了一两句钟便判我方胜诉,花厅事件就此落幕。
庆幸之余,不无感慨。
回看人情法序,当初被判罪不代表「有罪」,无非是诸多因素碰撞下的意外倒霉罢了。反之,最终脱罪只不过彰显了金钱的力量,不足以证明「无辜」;公司由伦敦重金礼聘的御用名状在大英司法圈中声名显赫,起了一定作用。
律政司为了一件明显超越香港管辖范围的是非,花了不少纳税人的血汗钱。讽刺地,转眼已过十多年,澳门政府至今也没有骚扰一直在当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履行合约的联营公司。同一家公司,同一样的股东结构(除了香港「英法联」的法国股东后期收购了英国股东的股份外),同一个本地合伙人,十多年来续约不断,服务无间。
听说有人吹嘘「坐牢令人生更精彩」。说这风凉话的人不是愚昧无知便是别有用心。当然,能够处变不惊,以开放态度对待人生祸福,则任何经历都没有绝对好坏,都可令人生精彩,那么说了等于没说。现实中,绝大部分人对飞来横祸都没有准备,缺乏条件应对,更莫说从中学习了。假如没有太太如常的坚定冷静,女儿、亲友、同事们的支持,我不敢肯定自己能否同样安坐花厅,静待风雨过后赏天虹。
时间亦会影响我们对同一遭遇的印象与回忆。
最终在狱中度过了整整七十天,刚巧与我跟阿辉戏言希望体验牢狱生涯的时间吻合。假使要蹲足三年的话,感受可能大大不同。但人生只能在同一时空经历一个过程,一个结局;拷问自己假如这假如那会如何如何,实质意义不大。再者,每经重大事情,在之前、期间,和之后的感觉可能完全不同。在花厅事件前,我不相信它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发生期间我一心只望脱身;现今回顾,我竟然十分珍惜这份经历。
无论如何,那段日子确实留下了不少值得铭记的人和事。萍水相逢的狱卒和师兄在我最脆弱的时刻伸出援手,尤其令我感动,深受启发。他们证实了「仗义每多屠狗辈」 并非浪漫空言。而相识在童年,生性多疑的「守护天使」无非心头的魔影阴霾,驱散后一切都变得更加明亮可爱。
根据在花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猜,写了几个短编故事:「古惑仔的中年危机」,「咕噜的心魔」,「法网『灰灰』」,和「冼蛇的公义」,以虚构情节填补现实中的空隙。除了「冼蛇的公义」,都收集在「幽灵的独白」故事集。
那么巧,完成初稿的今天是2024年的闰日;十二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谭炳昌,2024年2月29日于香港
《花厅》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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